參賽條款及細則:
- 參賽隊伍的售賣產品必須有1種或上從 Alibaba.com 的製造/批發商供應。
- 參賽隊伍的售賣產品必需貼上"Sourcing on Alibaba.com" 貼紙。
- 入圍參賽隊伍必須經過面試及殷選。
- 參賽隊伍代表必須為18歲至29歲的成年人。
- 是次推廣活動由阿里巴巴舉辦,每人只可參加一次。阿里巴巴有限公司之員工及其家屬均不得參加是次活動,以示公允。
- 報名日期及比賽日期時間如下,一切時間以阿里巴巴伺服器接收為準。
報名日期: 2009年11月3日 00:00am 至 2009年12月15日 11:59pm
比賽日期: 2009年12月16日 至 2009年 2月27日
- 參加者必須於 2009年12月15日11:59pm前提交所有報名文件。
- 有關阿里巴巴贊助的入貨資本,參加隊伍必須透過阿里巴巴的網上平台尋找貨品供應商。各隊伍亦需提交收據以作証明,阿里巴巴有權向供應商查看有關記錄或証明。 阿里巴巴贊助參加隊伍所買入貨品總值的五成金額,每隊上限為港幣五千元。
- 阿里巴巴保留更改所有條款的權利,毋須另行通知。
- 本活動注意事項明載於活動網頁中,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則,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,阿里巴巴會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,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追究權利。
- 參加者必須遵守阿里巴巴的服務條款、使用規則,如有違反者,即自動喪失參加資格,如為得獎者,則取消其得獎資格。
- 得獎者應於阿里巴巴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金,並提供阿里巴巴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,逾期視為棄權。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登記資料不符,阿里巴巴可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,否則阿里巴巴可取消其得獎資格。
-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,且沒有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者之資料。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,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。如因此致阿里巴巴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,阿里巴巴不負任何責任,且如有致損害阿里巴巴或任何第三者,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。
- 如有任何因技術上的問題或不可歸責於阿里巴巴之事由,而使參加者所寄出、登錄之資料或使阿里巴巴寄出之通知,有遲延、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,阿里巴巴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加者亦不得異議。
- 參加者若沒有在阿里巴巴指定時間內回覆得獎通知,視同放棄得獎權利。得獎者不得將其領獎資格轉讓予任何第三者。
- 如本比賽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,阿里巴巴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。
- 參加者提供之個人資料均會被阿里巴巴所用及擁有。
- 阿里巴巴將保留一切在推廣活動中之最終決定權,包括但不限於參加者之審核或取消任何人之參加或得獎資格,任何人不得異議。
- 本活動遵從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,發生糾紛時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裁決。參賽隊伍所賣的產品必須遵守知識產權條例,如有違規的事項,參賽隊伍需自行負擔一切的法律責任。
- 阿里巴巴可自行更改此次推廣活動之條款及細則而不需另行通知,參加者不得異議。